为进一步推进农户房前屋后整治,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域“未来乡村”建设,经研究,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连片美丽庭院建设工作,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补助办法。
一、建设标准
1.对庭院内外进行简易绿化,绿化以乡土树种种植乔木片林、易养护灌木、草皮、麦冬等,绿化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或庭院面积的30%以上,管护良好。也可建设一米菜园,以果蔬等作物代替绿化。
2.美丽庭院建设需彰显乡村特色,提倡绿化,结合用地性质避免全部硬化,新建围墙应通透、开放,原则上高度不得超过0.8米,禁止用花岗岩、不锈钢、罗马柱、水泥墙等建筑材料,严禁搭设违章建筑。建设一米菜园的要求田块大小规则,种植整齐有序。
3.每个行政村连片打造美丽庭院20处以上,每个庭院建设费用不低于20000元。
二、补助办法
1、镇政府按庭院面积以350元/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;
2、每个验收通过的美丽庭院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00元,优秀的美丽庭院可提高补助,不超过18000元;
3、补助资金由镇组织验收后,按实际通过验收庭院数统一拨付到村集体。
建议村集体进行配套补助。
三、申报及验收办法
1、由村集体提出统一设计方案,农户参考设计方案实施美丽庭院建设,庭院建设完成并经村级验收后,报镇级验收;
2、由区域党委、农业农村办、城管办、镇妇联联合测量并组织验收工作。
附件:
1、**村连片美丽庭院验收申请;
2、大陈镇连片美丽庭院验收表。
附件一
**村连片美丽庭院验收申请
大陈镇人民政府:
我村新建连片美丽庭院**户,已通过村级验收,现申请镇级验收。
连片美丽庭院清单如下:
户名 庭院面积(㎡) 户名 庭院面积(㎡) 户名 庭院面积(㎡)
村支部书记: 网格长:
区域分管副书记: 区域书记:
大陈镇**村委员会
2022年*月*日
附件二
大陈镇连片美丽庭院验收表
村 名 户 主 庭院面积 建设时间 美丽庭院建设情况 村支部书记: 分管创建村干部: 20**年*月*日 区域意见 网格长: 分管副书记: 区域书记: 20**年*月*日 农办意见 20**年*月*日 城管办意见 20**年*月*日 妇联意见 20**年*月*日 分管领导 20**年*月*日
备注:验收前提供工程量清单,施工前、中、后水印照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