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城如何保护和利用?北京发布新规征求意见

 佚名文
发布时间:2025-07-08 14:15

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,本月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这份条例草案提出,将长城相关的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古迹、传统村落、非遗等纳入法定保护范畴,推动将具备条件的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草案将明令禁止攀岩、刻划、野营等9类长城本体破坏行为。针对非参观游览区,北京市首创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,提示风险,劝阻攀爬。

  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由北京市文物局起草,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北京市文物局表示,这份条例草案落实“大保护”理念,将与长城相关的其他文物古迹、革命史迹、历史文化街区和名镇名村、历史建筑、传统村落、古树名木、农业遗产等,以及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,长城赋存的自然与人文景观环境,均纳入法定保护范畴,全面彰显长城的文化景观价值。同时构建政府统筹、多部门联动责任机制,明确市、区人民政府统筹职责,细化文物、文旅、规划等12个部门分工,并专条规定长城沿线协同保护,推动跨区域联合执法与资源共享。

  长城专家、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表示,因为长城保护是全方位的保护,仅仅靠文物部门是不行的,还有农业农村、园林绿化、气象、消防等的责任都做了规定,这较原来有很大改善。

  北京市文物局在《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起草说明中表示,北京长城体量巨大、价值突出,在全国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有重要地位。但随着时代发展,2003年颁布实施的政府规章《北京市长城保护管理办法》在系统性保护、精细化管理、活化利用深度等方面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。除了跨部门、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需进一步法定化,还有对未开放段“攀爬野长城”等行为的管理手段有限,长城文化传播体系化、品牌化不足等。

  正在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提出,推动将具备条件的长城点段辟为参观游览区,整合文旅资源,拓展利用路径,培育拓展新业态,服务长城沿线经济社会发展。由区人民政府向市文物部门备案,并由市文物部门向国务院文物部门备案。

  董耀会表示,对于开放管理这一块做了深化,把开放管理的权限下到区里,各区可以去规划。这次很明确地把权限给了长城沿线的各区,各区根据需要规划开放段落,规划出来之后还可以委托第三方运营。

  根据条例草案,北京市文物部门应当建立长城参观游览区名录,并对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制度。禁止在长城本体上从事攀岩、刻划、野营、驾驶等活动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非参观游览区长城的管理,在周边道路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;区文物部门、长城保护机构可以采用电子围栏、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,提示攀爬风险、劝阻攀爬行为。

  董耀会建议,除了政府主管部门,还可以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。动员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,比如成立长城保护基金会,宣传长城保护,挖掘与弘扬长城文化和精神。要支持成立相关的社会组织,充分动员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长城的保护和文化宣传当中来。

  这份条例草案从本月初到月底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以通过邮件、电话、传真等方式提交,具体渠道可以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。北京市文物局表示,将根据公众意见,对条例草案的内容进一步修订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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