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简称:绵世股份 证券代码:000609 公告编号:2015-5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前次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 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一、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,公司与拉萨汇众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拉萨汇众”)签订《委托 管理协议》,委托拉萨汇众承担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轻舟(天津)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(以下简称“轻舟公司”)的经营管理工作。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,请参见公 司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发布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 ()上的相关公告。 现根据轻舟公司经营的客观情况、并经各方协商一致,公司拟终止与拉萨汇 众签订的前述《委托管理协议》,即终止前述关联交易的履行。 鉴于公司副总经理石东平先生担任拉萨汇众董事职务,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。 前述终止关联交易的事项,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。就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,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 见,一致予以同意。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的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;与本次终止关联交 易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。 二、关联方基本情况 1、拉萨汇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: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新城 企业性质: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:石东平 注册资本:100 万元 主营业务:企业咨询与管理、商务信息咨询与管理 主要股东:自然人孟谨聪、石东平、李鹏,其中孟谨聪先生持股 32%,李鹏 先生持股 32%,石东平先生持股 36%。 成立日期:2013 年 11 月 19 日 2、本公司副总经理石东平先生担任拉萨汇众董事职务,故依据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规定,拉萨汇众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。 三、本次事项无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四、终止关联交易的说明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与拉萨汇众签订的《委托管理协议》的关联交易事项,是在综合考 虑轻舟公司经营的客观情况、并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的决定。目前轻舟公司的 业务仍在正常进行中,本次终止关联交易的事项,不会对轻舟公司及本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影响。 五、本年度初至披露日,本公司与汇众公司未发生其他的关联交易事项。 六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、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、刘燃、陈持平就本项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: 公司拟终止与拉萨汇众的《委托管理协议》的决定,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、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,也符合《委托管理协议》的相关约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。 对于前述事项,我们表示一致同意,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。 2、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袁宇辉、刘燃、陈持平就本项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: 我们认为,公司终止与拉萨汇众管理有限公司的《委托管理协议》,决策程 序合法,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公司章程》及其他 有关规定,亦符合相关各方间的约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况。 对于该事项,我们一致表示同意。 七、备查文件 1.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。 2.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。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4 日